2014年长乐市卫生系统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招聘公告
长乐市卫生系统2014年招聘临床医
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
院培养临床医师的公告 根据《福州市卫生局、福州市公务员局关于开展2014年招聘临床医学
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
院培养临床医师的公告 根据《福州市卫生局、福州市公务员局关于开展2014年招聘临床医学
五、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经长乐市公务员局同意后,由长乐市公务员局、长乐市卫生局组织受聘人员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应聘单位,并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按照闽卫科教〔2009〕18号文件精神,本批受聘签约人员送省卫生厅指定的三级医院培训。本、专科毕业在学习、培训期间,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培训期满合格后到签约的卫生院至少连续工作5年。经培训未能取得合格证书或未履行协议到签约卫生院工作、培训过程流失的按已发生活补助费的5倍赔偿。
长乐市公务员局 长乐市卫生局
很赞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