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三季度广西财经学院招聘公告
广西财经学院2014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财经学院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满足我校的业务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经教育厅同意,以及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2014年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5名。2014年第二季度,通过组织公开招聘,拟录用77人,剩余需求计划88个。为满足下半年教学、管理工作需要,组织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及自治区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要求,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学校党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学校人事处处长担任工作小组组长,小组成员由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考试、考核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包括直接考核岗位)
广西财经学院2014年第三季度人才需求计划详见附表。
四、应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能够服从我校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信息发布
公开招考前,通过广西人事人才网和学校网站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从即日起至7月27日。
六、报名
1、报名方法
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广西财经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将个人简历及应聘材料(学历学位复印件等),寄或送至我校人事处,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因报名登记表需本人签名,所以只接收纸质材料报名应聘)。
2、报名时间
时间:即日起至7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3、考试费用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我校收费许可证号6822588),收取考试费每场50元。
七、资格审查(7月28日-7月31日)
1、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审查报名人员的本科、硕士专业是否匹配岗位工作要求。
2、在学校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3、资格审查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八、考试
应聘专任教师或实验教师岗位的,需进行试讲。按照试讲成绩排名,以1:3比例进入面试。应聘管理、教辅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或大专的(需求计划序号为31、32、33、48、52号),需进行笔试考试,按照笔试考试排名,以1:3比例进入面试。其它管理和教辅岗位,如岗位需求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超过1:10,组织笔试考试,按照笔试考试排名,以1:3比例进入面试;少于或等于1:10的,直接组织结构化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能开考。
(一)试讲
试讲内容为所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课程,试讲时间控制在15-20分钟。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及灵活运用能力等。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笔试作为对应聘人员的初次选拔,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和考核计分。
(三)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由我校人事处按自治区公开招聘规定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考察。面试考官的组成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执行。结构化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并由考生确认,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以1:2比例进入考核。面试作为对应聘人员的再次选拔,面试成绩不带入考核计分。
九、考核
1、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获得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等高层次人才的,经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可以直接进入考核程序。如果符合要求,也作为拟聘用人选。
2、考核由我校组织进行。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由各用人部门及相关的专业专家组成。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及渴望度等情况。同时,我校对进入考核的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应聘人员复查资格不通过,或有故意隐瞒事实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考核结束后,按照考核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选。
如因主管部门认为专业不符等其他原因等造成不能正常办理入职手续的,按考核成绩排名替补确定拟录取人选。
十、体检、聘用
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核小组的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用人选根据学校要求,到指定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区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如体检不合格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替补人选。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学校网站和人社厅指定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十一、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咨询电话:3852561
监督电话:3842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