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济南市商河县非教育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4年商河县非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
五、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人员确定后,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院要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体检结论。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报考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商河县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信息发布和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简章、成绩、公示等有关信息通过商河县政府网(www.shanghe.gov.cn)进行发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4880162
附件2:2014年商河县非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商河县委组织部
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河县机构编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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