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唐山市路北区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14年唐山市路北区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7月18日讯为了满足我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路北区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0名。具体岗位职数、招聘对象、条件要求,详见《路北区201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第一学历为国家“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报名时不受专业、及教师资格证书限制(聘用后必须在试用期内考取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路北区所属国办学校(含幼儿园)现在岗政府财政供养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人事代理教师,不受学历、专业、年龄限制;凡涉及报考A、B岗位的考生,如果该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3:1的开考比例,将适当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招聘岗位指数,在A、B岗之间调剂;报考人员如有工作单位,需开据单位同意报考本次招聘考试证明信并加盖公章。
凡涉及年龄、工作年限、户口登记日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2014年7月17日。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体育、音乐及中学教师岗位考生,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7日至1996年7月17日期间出生);报考小学教师岗位考生,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7日至1996年7月17日期间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或尚未查清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为“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骨干分子的;
6、现役军人;
7、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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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3-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路北区兴盛丽景小学(北新道与大里路交叉口东行150米路南),咨询电话0315-7215292.0315-2034921.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现场提交《路北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需先行从网上下载表格并填写相关信息且扫描电子版彩色照片后打印。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必须有户主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6张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
报考人员需现场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保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弄虚作假的,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4、开考比例。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适当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5、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4年7月28日到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面试通知单》、《体检通知单》的领取时间以及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6、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或者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在本考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7、为确保本次考试的公平、公正,需要对考生学历及资格证书进行网上认证,就认证查询码的获取,请考生报名时提前做好准备,以备查询。
8、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招录国家公务员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字[1999]30号)规定,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核、公示
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果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内容、标准,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路北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