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聊城市冠县事业单位招聘242人公告
面试与说课人员名单由招聘领导小组在冠县政务网、冠县人才网公布。
(三)面试与说课
面试与说课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见面试或说课通知单。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集中宣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说课主要测评考生对教学内容的处理、课堂教学的组织、教学手段的应用,以及教态和学生兴趣调动的能力等。说课内容从拟任学科的现行教材中指定(初高中教师岗位按高中教材说课,书法教师岗位只测试硬笔书法)。说课采用百分制计分,由专业教师进行现场评判,说课成绩在本场说课结束后向考生集中宣布。说课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说课)结束后,根据面试(说课)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对于面试(说课)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拟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名单由招聘领导小组在冠县政务网、冠县人才网公布。
五、考核与体检
招聘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专门考核小组,对拟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进行考核(审查档案材料、复核报名资格),并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核体检而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核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办公室将该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备案。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拟确定的聘用人员,对应聘部分县直小学教师岗位、部分乡镇小学教师岗位、部分乡镇卫生院(含特校)岗位、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岗位、部分乡镇统计站岗位、部分县直中学高中教师岗位的人员,根据应聘岗位,按面试(说课)成绩(若面试或说课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具体单位(定向岗位考生与其同类岗位考生成绩混排确定顺序),应聘其他岗位的按实际应聘单位确定。所有拟聘用人员单位确定后,由招聘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履行聘用合同,并按规定转正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延期办理转正定级,2年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组织实施
公开招聘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聘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同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社会监督员,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
八、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不指定考试教材,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各种辅导班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九、咨询电话:0635--5232440 5231061转802或808
监督电话:5232420
十、本简章解释权归冠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冠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0一四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