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岳阳君山区招聘教师公告
2014年岳阳君山区招聘教师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7月10日讯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及《岳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岳人社发〔2013〕1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和学校(幼儿园)工作需要,我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为切实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面向社会,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的名称、性质、地址
招聘单位共包括君山区所辖13家中小学校及镇中心幼儿园。详见附件1。
三、招聘岗位名称、类别、数量
按照区2014用编招聘计划安排,本次计划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9人。详见附件。
四、招聘范围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但招聘对象不含部属免费师范委培生和省、市各级定向师范委培生,以及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具体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
4、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8日以后出生)。但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专业英语8级、中级职称以上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9年7月18日以后出生)以下。
5、具备相应学历:高中、初中岗位应聘人员,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岗位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岗位应当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为幼儿教育。
6、具备与所报岗位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
7、具备相应的普通话等级: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最低为二甲,其他岗位最低为二乙。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五、招聘程序
㈠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8日至7月21日上午8:00至下午5:30。逾期概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君山区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西城九公里岳西中学东约50米处,区教育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
3.报名办法:
⑴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⑵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报名条件中规定的相关证书原件交现场工作人员查验,并提交复印件1份、近期小1寸免冠照片2张。
⑶报考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⑷填写《岳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按照湘价费〔2011〕145号文件,每人缴纳考试费100元。
⑸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来源的合法性。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证明、证件证明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㈡资格审查:
君山区教育局按照应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签署意见后,由区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发放准考证。
㈢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2014年7月27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组考单位工作人员通过手机短信和电话提前通知面试对象。
2、笔试准考证由考生于7月24-25日来君山区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现场领取(如由人代领,必须同时出示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一律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方可进入考场。
3、笔试开考比例为1:3。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80分,公共基础知识20分。
4、笔试结束,成绩将在岳阳教育人才信息网及君山政府门户网予以公示,并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笔试成绩合格但考生自愿放弃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参加面试,导致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参加面试的机会均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形式为片断教学或幼儿活动组织(不是说课),时间为20分钟。内容为应聘岗位学科现行教材,主要考查应试者驾驭教材和把握重点、难点的能力,学科专业素质,课堂(活动)组织能力和教学(保育教育)基本功。面试结束,评委当场亮分,考生签名确认。
5、设立笔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岗位类别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平均分数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仅适用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平均分数计算。
6、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采取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同样在岳阳教育人才信息网及君山政府门户网予以公示。各学段的各学科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列,分别择优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体检考核对象一经确定,如有放弃,概不递补。
㈣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招聘人数,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
2、体检工作在区纪委的监督下由区人社、教育部门共同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
3、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不予递补。
㈤考核
考核工作由区人社、教育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具体考核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不予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