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2014年招聘合同制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我镇事业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的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专业
共招聘8名,其中土建类相关专业2名,财务类相关专业3名,法律类相关专业1名,专业不限2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无党纪、政纪处分,身体健康。
2、事业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3、爱岗敬业,有长期扎根农村基层、服务群众的理想信念。
4、宁波本地人及长期居住在慈城周边区域的人员优先。
(二)具体岗位及条件
1、房屋管理所法律专业人员1名
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法学等相关专业毕业,男性。
2、房屋管理所会计人员1名
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有会计上岗证,有中级职称优先考虑。
3、三资管理中心会计人员2名
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有会计上岗证,有中级职称优先考虑。应届生需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会计上岗证
4、镇属企业土木工程相关专业人员2名
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土木工程专业,男性,35周岁以下,有物业管理或者施工现场管理相关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的优先考虑。
5、镇属窗口岗位工作人员2名
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35周岁以下,能听说宁波话。
三、招聘办法
1、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将个人简历、证书等有关材料发至邮箱wangxb@zhongp.com。
2、录取采用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
四、其他
1、正式录用后为合同制工作人员,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年薪不低于4.5万(含五金、公积金),会计中级职称以上的具体年薪面谈。
2、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74-87918320/13567841936
慈城镇人民政府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