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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员的公告

2014-07-09 21:01:58事业单位106 收藏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9日 BAIDU_CLB_fillSlot("75624");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9日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经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环保局直属事业单位攀枝花市环境监测站拟面向社会公开直接考核招聘2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攀枝花市环境监测站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名额详见《攀枝花市环保局直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2012年-2014年高校毕业生;年龄18周岁——35周岁(即1978年7月25日至1996年7月16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报考人员本人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或专业”(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6日一2014年7月25日止。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选择其中一种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免收报名费。

  3.报名办法

  (1)网络报名:报名人员登录本公告发布网站下载《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直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pzh1963@126.com)。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表》1张,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或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免冠近照2张,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紫荆巷市邮政局大楼1005房)。

  (二)资格审查

  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根据相关规定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三)面试

  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由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知识结构、专业素养、沟通协调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四)考核

  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对面试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健康状况、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五)体检

  通过考核人员按岗位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中如有人员不合格,则依考核合格人员顺序通知下一位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由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到市级人社部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在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对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直接考核招聘的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攀枝花市纪委(市监察局)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中共攀枝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12388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812-3350130

  五、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环保局:0812-3355676、1388236326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