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事业单位招聘:2014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招考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省编办和省工商局同意,委托宜昌市人社局按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个岗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名。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事业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责
宜昌市工商系统所属的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秘书处、信息中心,均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主要从事消费维权、消费纠纷申投诉受理和调处等工作;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秘书处主要从事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组织开展非公党建等工作;信息中心主要从事信息化建设、网络维护和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详见《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附后)
三、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招聘对象应具备的岗位要求、年龄、学历、所学专业和其他条件见《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附后)。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6日至18日(上午8:30-l1:30,下午2:30-5:30)。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8日下午5:30,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报名地点在宜昌市人事考试中心(宜昌市环城北路40号,市人社服务大楼三楼339室),咨询电话0717-6442953。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提供真实材料,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须知:报名时须带本人简历、身份证、工作经历、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一式2份。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要随意变更。本次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在市人社局指导监督下,由市工商局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者交纳笔试费(两科)100元,并于2014年7月24日(上午8:30-l1:30,下午2:30-5:30)到宜昌市人事考试中心(环城北路40号,市人社服务大楼三楼339室),凭交费发票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交费发票、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未达到1:3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值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则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数;若仍出现并列,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以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为主。笔试按招聘岗位类别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2014年7月2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市人社局网站上公布。
因笔试人员缺考,达不到1:3比例的,应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根据笔试成绩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网站上公布。
面试工作在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市工商局统一组织。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只有一个招聘岗位职数的,如面试时因缺考,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则该考生面试成绩应不低于70分。面试考官共7人,选派面试考官按有关规定执行。面试前,在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市工商局对参加面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面试前由市工商局通知到每位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工作具体方案另行制订。
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或面试,缺一证件者不能参加,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市人社局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考核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并在市人社局网站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者,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由市工商局集中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后,由市工商局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报市人社局审定后,对拟聘人员在市人社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由市工商局按有关规定和现行的审批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被单位正式聘用后须在本单位工作满五年,五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离所报考工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