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菏泽鄄城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8日 BAIDU_CLB_fillSlot("75624");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事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已经就业人员聘用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对在应聘过程中经审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聘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取消其应聘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参加鄄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对无故放弃体检、考核和聘用资格的人员,将不良记录纳入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
八、本简章由鄄城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详情请登录:《鄄城县人民政府网》
咨询电话:综合类 2350609
监督电话:2421548、2421539
鄄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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