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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湖南常德石门县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公告

2014-07-09 18:06:56事业单位51 收藏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9日 BAIDU_CLB_fillSlot("75624");   一、 招聘原则   本次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9日

  一、 招聘原则

  本次公招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数量:13个

  其中:1、石门县教育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个

  2、石门县科技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个

  3、石门县农业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个

  4、石门县房管局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个

  5、石门县财政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个

  6、石门县工信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个

  7、石门县发改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个

  8、石门县安监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个

  9、湖南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全额拨款事业

  编制1个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招聘岗位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6上午8:30-7月18日下午5:3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考试院(县人社局四楼西头)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应聘者应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研究生就业推荐表。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五、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按照招聘方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六、考试

  (一)笔试,满分100分

  1、时间:2014年7月22日上午8:30-11:00

  2、地点:石门县新世纪实验学校

  3、内容:

  ①教师岗位:相关学科专业知识(100分)

  ②其他岗位:公共基础知识(60分)

  材料作文(40分)

  (二)面试,满分100分

  1、教师岗位面试:教学试讲

  时间:2014年7月22日下午2:00-5:30

  地点:石门县新世纪实验学校

  2、其他岗位面试:

  时间:2014年7月24日

  地点:石门县新世纪实验学校

  方式:结构化面试

  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测评要素一般包括:联想与分析能力、计划组织与信息获取能力、沟通协调与宣讲说服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情绪稳定性、仪表举止等。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三)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超过5:1的岗位进行笔试,其他岗位只进行面试。面试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40%,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只进行面试的,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

  七、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九、递补

  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确定拟聘对象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招聘主管部门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批,并呈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本人学历、职称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另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才,如愿意到石门县事业单位工作,可与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经与用人单位衔接,考核合格的,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十二、监督

  请县人大内司工委、县政协法制群团工委对考试工作进行全程全方位监督。

  公告、考试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等可通过石门党建网、石门政府网、石门人事人才网、石门教育信息网查阅。其他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0736-5323131(县委组织部)

  0736-5329855(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0736-5329963(县人力资源考试院)

  监督电话:0736-501238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