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普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城建监察大队协管员公告
2014年普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城建监察大队协管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7月7日讯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市政综合执法管理,充实城建监察执法力量,报经镇沅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县住建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建监察大队协管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及性质
招聘城建监察协管员17名,其中:男女不限,招聘的城建监察协管员不纳入机构编制和人事部门管理范围。
二、招聘范围、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县公开招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的人员;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
3、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在160cm以上,无残疾和生理缺陷。
5、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
6、警校、政法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有驾驶证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其他有不适宜担任城建监察大队协管员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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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7月5日8:00至14日17:00止。
2、报名地点:县住建局办公室(恩水路中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院三楼)联系人:侯金松 电话:5811377 15087923898
3、报名提交材料:报名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同底版1寸免冠近期彩色正照2张。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照招聘公务员体检标准,实行等额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政审、公示、聘用
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镇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监察大队统一组织政审,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较严重的问题,查证属实后不予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审定聘用:经公示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聘用
经政审、公示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由镇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监察大队与劳动者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依法进行管理。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八、待遇
受聘人员基本工资1350元/月(含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住宿自行解决。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镇沅县住建局负责解释。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