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晋中灵石县招聘教师公告
2014年晋中灵石县招聘教师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7月7日讯根据《晋中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暂行办法》、《晋中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经灵石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中、初中、小学、幼儿教师10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学科及名额
1、灵石一职中专业教师3名。汽车运用与维修1名、焊接技术应用1名、机械电子工程1名。
2、初中教师7名。数学3名、地理2名、物理2名。
3、小学教师60名。语文16名、数学16名、音乐8名、体育8名、美术8名、书法4名(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5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2名、美术1名)。
4、幼儿教师30名。
5、本次招聘的中小学教师为全额事业人员,幼儿教师为合同制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全额事业人员标准执行,由县财政全额负担)。
6、本次招聘的合同制幼儿教师,待幼儿教师编制下达后,不再另行组织考试,按事业人员招聘有关规定聘用为全额事业人员,并办理入编手续。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具有奉献教育事业的精神。
2、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5、灵石一职中专业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要求与所报专业相同或相近)。初中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小学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幼儿教师:①幼儿、学前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②初学历为全日制幼儿中等师范学校的毕业生,后取得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者。
6、具有相应学段(或高于)与所报学科一致或相近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一职中专业教师的暂不需要教师资格证,但在聘用后一年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7、户籍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1996年1月1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②、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③、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或曾因严重违纪受过开除学籍处分的;
④、曾任各类代教(包括公益性岗位、三支一扶等)期间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⑤、已经考试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人员,但试用期未满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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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时间: 2014年7月7日至9日
2、地点: 灵石一职中
3、要求:
①报考灵石一职中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专业。
②报考初中、小学教师的,只能选择一个学段(初中或小学)报考一个学科。
③报考人数与聘用人数之比不得少于3:1,否则将按实际报名人数缩减招聘人数。
④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报名时须带:
(1)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须从灵石教育信息网下载<网址:www.sxlsedu.net>,电脑填写打印,手工填写无效)。
(2)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户口本(或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底一寸红底彩照4张。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考务费110元。
未领取相关证件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和教师资格证证明(须加盖学籍专用章及负责人签字)。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灵石教育信息网下载(网址:www.sxlsedu.net),电脑填写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手工填写无效。
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要对所提供的资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2014年7月15日持缴费收据和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过期不候。
4、报名资格审查:由教科局、人社局、公安局共同负责,其中教科局负责审查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个人学籍档案;公安局负责审查户籍和年龄;人社局负责审查“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报名人员所需相关证明。准考证由人社局统一发放。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讲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①、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
②、笔试内容:灵石一职中专业教师为:所报专业本科内容占90%,教心学占10%;初中教师为:所报学科本科内容占90%,教心学占10%;小学教师为:所报学科专科内容占90%,教心学占10%;幼儿教师为: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内容占90%,教心学占10%。
③、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讲课(方案另定)
参加讲课的考生按所报学科招聘名额的2: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讲课总分为100分,讲课成绩不达70分的不予聘用。
3、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讲课成绩×40﹪。
五、体检、考核
1、参加体检考生根据所报职位及学科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按《晋中市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要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考核,采取审查相关证件和档案以及向公安派出所(居委会)调查了解的方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