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民族报社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组织考核。
应聘记者岗位以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
同一岗位的考核人选,如考核、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试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体检、公示与聘用。
广西民族报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费用个人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考职位考核人选缺额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试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者按同等程序体检。
招聘单位或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提出质疑要求复检的,须经自治区人社部门批准。复检仅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民族报网(http://www.gxmzb.net)、自治区民语委门户网和《广西民族报》上及工作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广西民族报社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并报自治区民语委审核,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认定后,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由广西民族报社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批准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广西民族报社公开招聘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民语委指导下,由广西民族报社具体组织实施。为做好此项招聘工作,成立广西民族报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具体事宜。
六、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实行回避制度。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领导干部如遇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招聘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四)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七、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相关事项,可向广西民族报社和自治区民语委咨询。电话:0771-5528498、5528087;5853835、5700035。
广西民族报社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