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垫江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招聘临时简章
为了加强道路运输管理,根据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垫江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购买服务人员的复函》(县人社发[2014]105号),垫江县道路运输管理所面向社会以购买劳务的方式招聘6名临时工作人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县交通局的指导和全程监督下,由道路运输管理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名额
招聘临时工作人员6名。
四、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垫江县境内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1979年7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能熟练操作电脑。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⑤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6日至7月18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
2.报名地点:垫江桂溪镇滨河路1380号县道路运输管理所304室。
咨询电话:023-74636151联系人:吴丽华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出示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招考单位现场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4.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县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所办公楼大门处张榜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按照招聘名额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在县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所办公楼大门处张榜公布。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如总成绩相等,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四)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组织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政审。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而出现缺额时,按照相关程序和办法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县交通局、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办公楼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有实名举报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公示人拟聘资格,缺额按照相关程序和办法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1.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安排到办公室2名、安全法规科2名、运输管理科1名、维修管理科1名,试用期为3个月。
2.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的,拟聘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聘用关系后,由劳务公司派遣到垫江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并将聘用人员报县交通局和县人社局备案。
七、招聘人员工资待遇及管理
1.试用期由垫江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发给基本生活费。
2.正式聘用临时人员工资为1500元/月,并按有关规定参加五险(五险个人部分由本人缴纳)。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所聘人员应无条件服从单位统一安排。
本简章由垫江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