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包头固阳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4年固阳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员简章
一、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员127名;其中,幼儿教师67名,卫生系统6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报考人员本人或配偶为包头市户籍。报考幼师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毕业生;报考卫生系统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毕业生。
4、截止2014年6月30日在固阳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专业对口的“六类”大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7、2014年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可参加报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三)其它条件
1、报考幼师岗位的人员需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非师范类美术、音乐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扬琴岗位需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历扬琴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211”、“985”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
2、报考卫生系统岗位专业人员,具体条件详见《2014年固阳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员计划表》。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星期六、日不休息),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地点:固阳县劳动力市场(建设西路,移动公司对面)
(三)报名需知:报考人员要填写《2014年固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员报名表》,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照3张,毕业证(或毕业证明)、身份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的应届毕业生学校出具学历证明。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四)收费标准:参加笔试人员报名费及考务费每人150元。2014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2013年的高校毕业生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的50%。低保家庭考生携带家庭低保证明,可免收费用。参加面试人员考务费每人150元,体检费用根据体检医院标准另定。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应聘者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开考原则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七)领取准考证
本人携带身份证及交费收据于2014年7月17日至7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一)报考幼师岗位的,分为笔试和面试,报考扬琴岗位的只进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科目为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及教育教学案例分析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计划招考人数与进入面试范围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考生。如遇最后两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考生均进入面试。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内容为才艺展示和讲课,满分为100分,实行封闭式定时备课,主要考察考生综合才艺和适应岗位要求的相应能力。参加面试考生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3、扬琴岗位的考生采取现场演奏的形式进行(曲目自选无伴奏)。
笔试和面试成绩在固阳县政府网公示,时间为3天。
(二)报考卫生系统岗位的,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计划招考人数与进入面试范围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考生。如遇最后两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考生均进入面试。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基本能力、素质和专业知识。面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专门机构命制试题,聘请有关专家组成面试测评小组。面试考生参加面试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和面试成绩在固阳县政府网公示,时间为3天。
(三)加分因素(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分)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加2.5分。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加2分;全日制本科“211”、“985”工程院校专业对口的考生加1分。
3、截止2014年6月30日在固阳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专业对口的“六类”大学生加2分。
4、截止2014年6月30日在固阳县卫生系统服务满一年不满五年且至今在岗的临时工加2分,五年(含五年)以上且至今在岗的临时工每满一年加0.5分。
以上加分可以累计,符合以上加分因素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有关证书、材料,经审核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具有加分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50%,加权计算总成绩,其中扬琴考生只按面试成绩计算。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该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考核范围人员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扬琴岗位如果出现并列的,按毕业院校排名,由县公开招聘专业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考核与体检
1.考核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