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公证处招聘4人公告
为满足全市公证业务发展需要,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建设,经市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才兼备、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性质
本次共招聘公证工作人员4名(其中男性不少于2名),发展方向为聘用公证员,用工性质为派遣制员工。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公道正派,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刑事处罚和治安行政处罚记录;
2、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职业素质及团队协作、开拓创新、敬业奉献精神;
3、年龄在20-4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律、法学本科以上学历,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5、具有国家四级以上的外文基础,熟悉并掌握Wps、Word、Excel等计算机及网络操作应用技能。
四、招聘方式
采取自愿报名、组织面试的方式,择优录取。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报名须本人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能力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粘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不收报名费,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整个过程。
2、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8日—7月19日
上午:09:00-11:30
下午:13:30-17:30
报名地点:南通市司法局政治部(南通市外环西路22号)
联系电话:83548209 83548236
3、资格初审: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由市局政治部组织人员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六、考试方式与内容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录用
(一)组织考察:由市司法局政治部组织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择优确定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重点为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二)体格检查:由市司法局政治部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格检查。
(三)择优聘用: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等情况,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评价,由市司法局政治部、公证管理处、南通公证处研究决定试用人员名单。
(四)试用聘用:经体检合格的,由公证处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并能承担其岗位工作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将通过人事代理派遣形式,与其签订聘用派遣合同;试用期满不能承担其岗位工作的,将不进行聘用。
八、待遇
根据南通公证处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被聘用人员薪酬采取月薪(不少于2800元)+年终奖金,并为其交纳五险一金。两年后若能取得公证员资格,根据办证数量,年薪一般为10万元左右。
九、纪律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局纪检组(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招录资格。监督举报电话:83548219。
附件:《2014年南通市南通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