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丽水市景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人员队伍结构,切实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4年全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安排79个岗位,其中畲族岗位9个,面向选聘到农村任职两年及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岗位7个,具体的招考单位、对象、职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等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请登陆景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gning.gov.cn)、畲乡人力资源网(http://www.sxrlw.cn)、畲乡党建网(http://zt.jnnews.zj.cn/sxdj)查询。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景宁县常住户籍的人员或景宁县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对户籍或生源地有另外要求的,按招聘计划执行。
2、目前在我县服务的外地大学生志愿者,符合岗位其他条件的,可凭借相关证明报考。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含2014年毕业的应届生),户籍不限;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的人员报考相关岗位的,将根据我县事业单位工作发展需要决定是否另行核定招聘计划。另行核定招聘计划的,不占已发布的招聘计划指标,同时研究生报考人员可免除笔试环节,单独组织进行面试。
4、截至2014年7月9日,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在2014年7月9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7、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但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本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得报考本县同类性质的事业单位。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8年7月9日至1996年7月9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18至40周岁(1973年7月9日至1996年7月9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另外限制的,按招聘计划执行。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部分招聘岗位(专业)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9日;户籍以2014年7月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4、面向大学生“村官”的岗位是指:2011年及以前选聘到我县农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目前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5、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按职位进行报名考试。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缴费确认的方式。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7月9日—7月10日。
地点:鹤川路1号(县文化中心文化馆大厅)。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成绩登记表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参照社会报考人员提供相应材料。社会报考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请考生自行在公告下方下载填写报名表(一式一份),并粘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2、资格审核及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须将报名材料提交所报考单位的工作人员处进行资格初审,审核内容包括身份、年龄、学历、专业、户籍、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初审通过后,再将材料提交到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处进行复审。
考生所学专业资格的审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参照《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执行,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专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执行。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大专专业以及招聘计划中专业要求放宽到类或者相关专业的,结合所学专业课程具体把握。
报考人员经初审、复审通过后,到缴费处进行缴费,领取缴费发票并进行登记确认,报名费按40元/门的标准收取(两门共80元)。
3、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请携带缴费发票于7月17日—7月18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410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放弃考试。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截止到2014年7月9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以上研究生及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请报考人员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相关人事考试的处理,并向所在单位通报、向社会公布其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