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铜仁玉屏县住建局招聘城市协管员公告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所需经费来源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
玉屏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38名。(其中男:25名;女:13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招聘条件:
1、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城管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吃苦耐劳和奉献敬业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4、高中及以上学历;
5、退伍军人及有城管工作经历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者可放宽录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正在接受公安机关审查的人员;
4、参加邪教组织或参与邪教活动的人员。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7月1日—2014年7月3日。
3、报名地点:玉屏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楼城建监察大队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56--3230509、3221613
4、报名手续: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1寸彩色免冠照
片5张,复员退伍军人还需携带退伍证,以上证件请复印一份交报名处(有机动车辆驾驶证的,带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笔试重点是城市管理工作方面;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五、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六、考生信息复审及政审考察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核实,如在招聘过程中存在与所报信息或资料不相符合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政审考察是对拟聘用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了解,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及政审合格后进行录用。
七、聘用
1、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由玉屏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统一办理,并报玉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每年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
2、工资待遇:
城市管理协管人员工资列入财政全额预算,每人每月工资1500元,统一购买含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意外伤害保险,服装由单位统一安排,食宿自理。
玉屏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