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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霸州市招聘巡防队员、消防队员和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简章

2014-07-03 21:41:12事业单位211 收藏
  (http:///hebei/)将2014年霸州市招聘巡防队员、消防队员和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简章公布如下:  霸州市2014年公开招聘巡防队员、消防队员
和人民法院聘用

  法院工作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以及聘用计划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者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政审(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8月2日)
  政审考核是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情况,政治意向,直接的社会关系、个人、直系人员的历史以及参加过的组织情况进行审查。进入政审阶段的人员凭《政审考核表》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同时对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的档案进行审核。
  (七)体检(2014年8月4日至2014年8月5日)
  体检主要检查报名者是否适合岗位要求,巡防队员和消防队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法院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遇有体检不合格者,再依次按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递补。体检医院:霸州市第三医院。
  (八)公示(2014年8月11日至2014年8月17日)
  招聘结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示7天。被举报有违反招聘政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问题的考生,一经查证,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九)聘用和待遇
  经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法院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巡防队员和法院工作人员聘用期限为三年,合同期间执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消防队员聘用期限为二年,合同期间执行三个月培训期,培训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培训期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以上人员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个人表现和个人意愿,可续签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由市财政统一拨付。巡防队员工资待遇为1500元/月,并予以缴纳养老、医疗保险和大病统筹;消防队员工资由1650元基本工资和350元绩效考核工资组成,并予以缴纳养老、工伤、医疗保险和大病统筹;法院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并予以缴纳养老、医疗保险和大病统筹。
  监督举报电话:7286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