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州市港航管理局引进公告
2014年湖州市港航管理局引进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7月3日讯湖州市港航管理局因工作急需,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人才实施办法〉和〈湖州市人才柔性流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发〔2004〕27号)文件规定,经有关部门同意,湖州市港航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简介
(一)招聘单位:湖州市港航管理局(含直属分局和长兴、安吉、德清县港航管理局)
(二)单位简介:湖州市港航管理局、湖州市地方海事局(挂“湖州市船舶检验局”牌子)、湖州市航道管理局、湖州市水上交通执法支队实行四个机构合署办公,是湖州市交通运输局下属承担行政职能的财政全额拔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县级。办公地点位于湖州市南门外南墩。局下属有湖州市港航管理局直属分局和长兴、安吉、德清县港航管理局4个直属机构,湖州市港航培训中心、湖州市航道养护中心和湖州市水上应急救援中心3个直属单位。主要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运输管理、航道管理、港口管理、船舶检验、规费稽征和航道建设养护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数:公开招聘高层次管理、专业技术人员5人。
(二)招聘条件
1.学历要求: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招考对象:应届生或社会人员
3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4日以后出生)
4.户籍要求:不限
5.专业要求:见附件1
(三)有关说明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2014年6月份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时间截止至2014年9月30日;对2014年12月份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时间截止至2015年2月28日,逾期未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报到的拟录用人员将视作自动放弃该岗位。历届毕业生在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后应未在湖州就业及缴纳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关系不在湖州)。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7月4日至7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湖州市港航管理局组宣人事科(湖州市南门外南墩,四楼405办公室)
(3)提交资料:报名者应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者《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还需提供各种获奖证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2张,填写好《湖州市港航管理局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
2、网上报名
(1)7月4日至7月11日下午17︰30截止,有意者填写好《湖州市港航管理局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并把个人证件(即现场报名中的提交资料)扫描件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证件照(要求清晰)发至报考单位的电子邮箱1103917481@qq.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
(2)现场资格确认:网上报名人员符合招聘岗位资格要求的,将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者《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各种获奖证书等个人证件(即现场报名中的提交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2张。现场确认安排在面试的前一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7天内,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审核结果,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在考试前三天开始发放,应聘者自行到湖州市港航管理局组宣人事科领取。
(二)考试考核
应聘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本次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形式,其中面试成绩占80%,综合考核占20%。面试内容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能力。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个人综合素质、全日制教育就读学校,学习教育和实习经历、获奖等情况。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应聘者的面试考核情况,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面试考核成绩出现并列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该同志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现实表现等。根据考察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湖州市人事人才网及湖州港航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六)其他规定
1、报名者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要有承诺,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资格。
2、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人员递补。
3、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湖州市港航管理局组宣人事科直接咨询。咨询电话:0572-2505580,2505928(联系人:倪立、胡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湖州市港航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