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2014年招聘1名党建指导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充实党务人员的力量,南洲街道党工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党建指导员1名。
二、报名条件
1、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没有违法违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2、中共正式党员,熟悉党的基本知识,有独立工作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3、年龄要求在35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5、有汽车驾驶执照、有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日(星期三)至7月9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南洲街道办事处508党建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333号,海珠客运站斜对面)。
3、报名方式:报名者请填写《南洲街2014年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报名表》,并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失业证、计生证、党员身份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在校核后退回),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
(二)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不足1:3的,取消本次招聘工作。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和能力,内容包括党史党建、党务知识、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处理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笔试合格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依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考人数和面试人员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三)面试
成立面试小组对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四)政审和体检
面试合格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依面试成绩高低按招考人数和拟录用人员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组织政审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政审期间拟录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政审、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
(五)录用
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及公积金。
四、工作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海珠区党建指导员统一的工资标准执行,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中共南洲街道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党建指导员报名表
中共南洲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