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荣昌县从村(社区)干部中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四)考察
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会同乡镇街道,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报考条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能力素质和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报考同一单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所任职务、任职年限、综合成绩等。公示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审批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自身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及以上才能申请流动,否则取消其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并由考生承担相应责任。
五、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报考人员要如实填报、提交各项资料,积极参与公平竞争,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各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切实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将坚决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荣昌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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