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招聘1名专职心理教育启事
常州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因工作开展需要,现委托常州人才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专职工作人员1名。工作岗位为从事常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服务、教育、管理工作。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心理学专业;
(二)非应届毕业生需持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并有二年以上未成年人心理服务或心理咨询从业经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三)应届毕业生需持有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
(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有良好的信息技术能力、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交流沟通能力、以及组织协调能力;
(五)认可公益心理服务的专业价值理念,热爱心理教育和社会公益事业,具有社会责任感、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六)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适合从事心理教育、管理职业。
二、招聘程序及考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28日-7月4日。
2.报名方式:符合应聘条件者,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扫描件,以及个人简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jyfwzx@czedu.gov.cn,并致电0519-86623038予以确认。
(二)资格审核及考核。
初审合格后,将通知本人携上述材料原件参加现场审核。审核合格后参加考试。考核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范围为本招聘职位必需的相关知识、技能、经验等。
三、聘用及待遇
(一)被录用人员一经录用,与“常州人才派遣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常州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二)薪酬参照常州市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相关规定确定。
(三)录用人员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交纳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咨询
咨询电话:0519—86623038
常州人才派遣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