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乐山市选调生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关于乐山市2014年度选调生资格复审及面试等事宜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201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简章》,经研究,现将乐山市2014年度选调生资格复审及面试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具体名单以四川省选调生志愿填报系统四川省委组织部公布的人员名单(乐山市职位)为准。
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7月4日(星期五) 14:30-16:30。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责任自负。
三、资格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统一在乐山市实验中学(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99号)进行。
四、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考生需按《四川省201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简章》中资格复审的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一)应届大学毕业生需要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系)、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4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
2. 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
3.急需紧缺专业应届大学毕业生须至少具备下述三个条件之一,其他专业应届大学毕业生须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并至少具备后两个条件之一:
(1)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
(2)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
(3)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班长、副班长,团支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等);
以上材料需带原件和复印件,无证件的按证件或干部任职权限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4. 考生本人在校期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标题为“××同学在校期间现实表现”,材料内容包括考生的个人简介、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受到纪律处分或其他影响录用等方面的情况,并请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领导签字并盖相应党委组织部或党总支印章。
(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4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
2. 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和复印件各1份;
3.党员,出据证明并加盖服务地组织部门印章;
4.服务主管部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1份。
5.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证明材料。
五、面试相关要求
面试定于7月6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其它有关事宜
1.体检预计在面试结束后5天左右进行,具体时间以体检公告为准。
2.乐山市2014选调生面试有关的面试成绩、体检结论以及人员递补等情况,以后均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gov.cn)上公布,敬请考生及时关注。
联系电话:2440158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