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盐城师范学院招聘(非教学岗位)公告
2014年盐城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非教学岗位)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6月28日讯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学校人才队伍,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盐城师范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http://www.yctc.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职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等优秀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3.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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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27日至2014年7月10日。
2.报名方式 :
(1)网络报名
应聘者可通过E-mail: yctcrsczhaopin@163.com报名(邮件主题按“应聘岗位+姓名”的格式书写)。
(2)现场报名
地点: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人事科(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人事处人事科)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
(3)来函报名(以收到信函时间为准)
邮寄材料地址:盐城市希望大道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人事处
邮编:224051 联系电话:0515-88233050
请在信函封面注明“非教学岗位应聘材料”,邮寄材料报名的人员,报名后请电话联系予以确认。
3.报名要求: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者须如实填写《盐城师范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英语和计算机证书、各种奖励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辅导员岗位人员需同时提供由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复印件。
(3)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1张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处,1张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100元。
3.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页公布,对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由学校人事处负责通知应聘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7月11日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1. 7月11日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布应聘人员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及未通过审核的原因。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请于7月12日带报名应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人事处进行审查后领取准考证。
2.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以供审验,审查完后退还原件。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1.考核工作包括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1) 笔试一般为所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和操作水平。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在1:3的比例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考生笔试成绩和名次将在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其他考生笔试成绩和名次可凭考试号在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查询。
(2)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确定按如下方式折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65%
2.考核安排。
所有考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由学校人事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安排及其他相关事宜均在学院人事处网站上提前予以公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四、体检、公示及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最后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顺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江苏教育网和学校人事处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学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我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与我校相关负责人员或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实行回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