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宁夏民委事业编制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7日 BAIDU_CLB_fillSlot("75624");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
(三)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其他考生。
(四)考察工作结束后,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民委同时将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
九、聘用及待遇
(一)考察结束后,由自治区民委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各一式三份,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二)宁夏同心阿拉伯语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在一个月内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纳入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
十、其他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宁夏民委(宗教局)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无论在任何环节,凡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员和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
自治区民委办公室:0951—5044546
宁夏同心阿语学校:0953—8026929
举报电话:
自治区民委纪检监察室0951—6038300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0951—5099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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