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天河区新塘街道办事处第二次招聘4名合同制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各线口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充实人才队伍,根据工作需要,天河区人民政府新塘街道办事处拟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3、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表达分析能力,党员、懂粤语的优先,有驾照、驾驶技术熟练者优先;
6、具备良好的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
二、工作岗位
街道综合行政事务工作人员
三、用工性质及待遇
用工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获留用时与街道签订用工合同,享受有关社会劳动保险和国家规定的休假待遇,工资待遇标准参照天河区穗天人社[2011]97号文执行。(含养老、失业、医疗等“五险”和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
四、报名办法及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者请填写《新塘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非广州户籍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个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各类荣誉证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新塘街党政办(电子邮箱:xtj-bgs@thnet.gov.cn),有发表文章或能证明个人相关资格能力的请附上有关材料。报名时须提交的有关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未被录用的材料恕不退还(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4年6月26日至2014年7月10日。
2、资格审查和笔试:在笔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填写提供《新塘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居住证(非广州户籍人员)、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能证明以往工作经验有关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及能够证明本人能力、文字水平的其它文件、资料等。
所有证件、资料均需提供以原件为准,复印件仅用于备案存查。提交的有关证件原件经审核后现场退还。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或不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欺瞒行为的,取消其笔试资格。
经审查符合聘用条件者,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材料,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
3、面试: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职位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4倍,面试人选为参加笔试的实有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和笔试后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面试成绩按60%折算计入总分。
4、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普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
5、录用: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合格人员中择优录取。
五、注意事项
1、笔试、资格审查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参加以上考试。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资格;
2、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3、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天河区新塘街党政办负责解释。
附件:《新塘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
联系人:谢穗敏
联系电话:020-82357311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新塘街道办事处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