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汕尾市陆丰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补充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研究,决定组织我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1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 、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3、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政治思想素质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含2012年、2013年暂缓就业)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林业类和部分卫生类岗位放宽到中专、中职、中技)。201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招聘岗位有户籍或生源要求的,报考人员入读普通高校之前的户籍必须符合岗位要求的户籍或报考人员报名时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财政类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4年7月1日至199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其它各类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9年7月1日至199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6、无违法违纪行为。凡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均不得报名。
7 、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三、招考聘用岗位、聘用人数、对象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8日9:00至7月10日16:0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陆丰人才网站,网址(http://www.lufengrc.com)。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个人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应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报名,录入个人真实有效的信息。同时上传本人免冠正面近期大一寸彩色相片(照片为:160*224像素并小于100KB的jpg、jpeg、gif或bmp格式照片,上传照片必须是本人在最近15天内照的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白衬衣标准证件相片,拒绝上传艺术照或生活照)。
2.网上缴费。本次招聘不在笔试前审核资格,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慎重核对所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后再进行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采取网上缴费的方式,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11日16∶00。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打印报名表。考生按要求缴费后方可打印《报名登记表》。
4.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应于2014年7月24日9:00至7月27日8:00登录陆丰人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报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
(四)报名考务费: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每人收取考务费人民币90元。
五、考试
财政类考试包括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其余各类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参加考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组织或委托任何组织进行考前培训。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考试类别 | 岗位代码 | 考试科目 | 总 分 | 备 注 | |
专业科目 | 公共科目 | ||||
财政类 | CZ1101至CZ1119 | 会计学原理 |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 每科100分,合为一卷共200分 | 各科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
林业类 | LY2101至LY2114 | 林业专业基础知识 |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 每科100分,合为一卷共200分 | |
卫生类 | WS3101至WS3113 | 免笔试 | 资格符合直接进入面试 | ||
WS3201至WS3206 | 护理三基知识 |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 每科100分,合为一卷共200分 | ||
WS3301至WS3310 | 临床三基知识 |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 每科100分,合为一卷共200分 | ||
WS3401 | 公文写作 |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 每科100分,合为一卷共200分 |
2、笔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7月27日上午9∶00—11∶30。
(2)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60%+公共科目成绩×40%,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1 位。
报考者如属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三支一扶”毕业生的,请在参加笔试时提前向考务办公室现场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笔试成绩加分,逾期不予受理。加分方法按广东省委组织部等9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 2007 〕 141 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