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财经大学招聘简章
2014年山东财经大学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6月27日讯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财经大学坐落在山东省省会济南市,是财政部、教育部、山东省共建高校,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财经特色鲜明、综合实力突出,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普通高等财经院校。
学校共有4个校区,现有21个学院,62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33000余人。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涵盖7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等11个专业学位授予权。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法、理、工、艺术和教育等八个学科门类相结合的学科结构。
学校现有16个山东省重点学科,19个校级重点学科。其中,财政学、金融学、企业管理、会计学、国际贸易学和管理科学与工程为省级特色重点学科。专任教师1939人,教师中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15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3人,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3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0人,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库19人,全国优秀教师15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4人,博士生导师46人。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68年6月26日以后出生)。
5、应聘的应届毕业生须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6、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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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财经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www2.sdufe.edu.cn/rsc/)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送报名材料,报名邮箱为:sdufersc@163.com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15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
1、《山东财经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提供);
6、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
以上所有报名材料须在面试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山东财经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须贴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并有本人签字。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面向博士研究生的中级岗位,考试采用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学校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网上搜索、个别谈话、重点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学识水平等情况。
体检按规定组织,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享受学校在职职工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