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岛理工大学招聘简章
2014年青岛理工大学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6月27日讯一、招聘单位简介
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土木建筑、机械制造、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现辖市北、黄岛、临沂三个校区,市北校区地处青岛市区,黄岛校区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校区位于沂蒙革命老区费县。学校设有19个教学院部。拥有59个本科专业,1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9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领域、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冶金炉渣高效资源化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业流体节能与污染控制教育部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海洋环境混凝土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25个国家、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有快速制造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青岛示范中心、海尔-理工博士后工作站研发基地、山东省高校蓝色经济区工程建设与安全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城市文化与城市竞争力研究基地、山东省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研究基地等。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4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3人(其中,中级35人,初级8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2014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应聘中级岗位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6月26日以后出生),应聘初级岗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26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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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青岛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qtech.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应聘人员如实填写《青岛理工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如教师1张三)、《青岛理工大学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连同应聘材料电子版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材料原件需在面试前提交人事处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15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1)个人简历;(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及获奖证书、课题申报(结题)书、文章收录证明扫描件;(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4)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供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应聘初级岗位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青岛理工大学网页上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教师岗位的基本素质和技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理论素养、创新能力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通过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学校成立专门的考核体检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和体检工作,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品德、综合素质等。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进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