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督查考核服务中心选调2人公告
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县级机关各部门:
安吉县督查考核服务中心为县委、县政府督查办(考核办)下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督查考核日常事务工作。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事业单位中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职位
安吉县督查考核服务中心(财政供给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对象的资格条件
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根据工作实际服从岗位统一调配。同时,参加选调人员还须符合以下相应资格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有一定的文字基础;
3.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在编在职工作满3年,近三年考核均在合格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三、选调的程序、方法与步骤
(一)现场报名
报名者在征得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后,填写《安吉县督查考核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4年6月26日17点前到督查办(考核办)综合科报名(县行政中心9楼989室,联系电话:5123989)。
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数3倍,按1:3比例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二)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文字综合能力、2014年1-5月时事政治及县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在工作能力、综合素质以及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情况。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总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进入考察之前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县督查办(考核办)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报告。
(四)班子会议表决
召开班子会议,听取考察组汇报,并进行讨论、表决。
(五)选调
选调人员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安吉县督查考核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安吉县委 安吉县人民政
督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