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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半年泉州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研究生学历人员通告

2014-06-26 19:58:59事业单位143 收藏
2014年上半年泉州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通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

  5.应聘人员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各项信息、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全责。凡被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资格,并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诚信档案等处理,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泉州地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
  (二)聘用
  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泉州人事网公示七天。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市公务员局核准,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满并合格的予以转正,不能胜任工作者按有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号码错误、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二)应聘人员在体检、审查及复核环节不合格或弃权的,由市卫生局根据用人单位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考核合格的人选中递补。
  (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2014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截止时间延长至2014年7月31日)。
  (四)《岗位信息表》中标注“△”的岗位,不包括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人员。
  (五)招聘过程具体事宜将泉州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fjqz.gov.cn/health/)公布。所有应聘人员要随时关注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考生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向市卫生局办公室(0595-22255775)咨询。
  (六)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5-22255272、22119493。
  (七)考生应完整、仔细阅读本通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通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4年上半年泉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岗位信息表(点击下载)
  2、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泉州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