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党校选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党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区委组织部批准,我校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1名(事业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党校专业技术岗位。
二、选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
三、选聘条件:
1、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具备与专业要求相匹配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
2、哲学、政治学、历史学、社会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之一。
3、性别不限,40周岁以下(1974年6月20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
4、主持过省级以上(含副省级市)科研课题,在本专业核心杂志上发表过2篇以上文章(要求是第一作者),熟悉掌握科研方法,有丰富的调研经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告在盐田区政府在线、深圳市考试院网站、盐田区政府办公信息网(内网)同时发布。
(二)接受报名。在接受报名期限内,符合职位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少于3人时,将取消本次选聘。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四)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体检标准参照《
执行》。
(六)组织考察。组织考察并征求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意见。
(七)确定选聘人选。根据考察情况和面试成绩,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考察、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确定)。
(八)办理调动手续。获准选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及聘任手续;未获选聘的,不再另行通知。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7月6日18:00时(不含节假日)。
(二)报名方法:现场报名可到盐田区梧桐路1008号(盐田区委党校)806、807室。报名材料电子版发ytdangxiao@163.com。联系人:王老师、梁老师,联系电话:25743803、25743122。
(三)需提交材料:
1、《深圳市盐田区委党校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及大一寸彩色证件照两张;
2、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3、800字述职报告及独立由本人为主完成的课题、论文、调研报告等文字材料2篇以上。
六、其他说明
本公告由深圳市盐田区委党校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