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肥东县招聘幼儿园教师面试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肥东县2014年招聘幼儿园教师面试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按照《》规定,现将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见附表)
二、面试资格复审递补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6月24日(周二)上午8:30-11: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店埠镇人民路15号,县政府三楼东,市内可乘37、38、39、40路公交车至店埠镇)。
三、须知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1)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
(2)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以下材料: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幼教资格和普通话等级已通过,证书正在办理的由毕业院校提供证明材料(注明教师资格证种类、普通话等级);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幼教资格和普通话等级已通过,证书正在办理的须提供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注明教师资格证种类、普通话等级、发证时间)。
(3)非全日制考生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正在办理的,须提供省、市考试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于2014年7月前发放”的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并提供复印件。
2、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被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及其他按要求需要提供的证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每人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
4、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人员,须携带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表彰、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凡在6月24日上午11:30前未参加资格复审或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四、面试地点、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联系电话:0551-67724912(县人社局)
0551-67730002(县教体局)
监督电话:0551-67722110(县监察局)
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肥东县教育体育局
2014年6月20日
附:面试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教育教学成绩 | 专业知识成绩 | 活动设计成绩 | 合成成绩 |
1 | 幼儿教育A | 050001 | 9999050219 | 65 | 47 | 50 | 53.3 |
2 | 幼儿教育A | 050001 | 9999050127 | 62 | 43 | 58 | 53.2 |
3 | 幼儿教育A | 050001 | 9999050120 | 64 | 47 | 50 | 53 |
4 | 幼儿教育A | 050001 | 9999050117 | 66 | 41 | 54 | 52.4 |
5 | 幼儿教育B | 050002 | 999905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