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造价管理)站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人才实施办法〉和〈湖州市人才柔性流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发〔2004〕27号)文件规定,湖州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造价管理)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湖州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造价管理)站。行政类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拔款,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办公地点位于湖州市区。主要承担全市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监理、检测市场行业管理,及工程造价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2人。
(一)招聘条件
1.学历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招考对象:应届生或社会人员
3.年龄要求: 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4.户籍要求:不限
5.专业要求:见附件1
(二)有关说明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历届生在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后未在湖州就业及缴纳社保(劳动用工关系不在湖州)。留学归国人员按照社会人员报名应聘,专业与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应于2014年6月28日起至2014年7月4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xujun228@sohu.com,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7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考核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以面试为主,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相关面试题目。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现场面试以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评委)根据招聘计划,将面试成绩在合格线60分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考核
由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确定最终入围人员,并按1:1的比例确为体检、考核对象。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2-2051726,13587226776(徐俊)
附件:
1、湖州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造价管理)站招聘岗位表
2、湖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
湖州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造价管理)站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