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县经济开发区2014招聘事业单位
为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洪泽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人。详见《2014年洪泽县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2、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岗位表》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服从组织分配。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淮安市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4)》执行,专业条件未按类设置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2014年8月31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应聘人员须按要求通过网络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由组织人社部门信息审核员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7月7日9:00- 7月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7月7日9:00-7月10日11:30;
缴费时间:2014年7月7日9:00-7月10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内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笔试费100元/人)确认。考生须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信息审核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报名人数须达到招聘人数的相应开考比例的倍数(详见《岗位表》),如果实际缴费报名人数达不到相应岗位开考比例的倍数的,则按比例核减计划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7月11日9:00-12:00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 2014年7月16日9:00-7月19日10:00
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www.harsks.com)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517-83647599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内容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
招商服务局专业要求为英语和韩语的招商引资岗位(岗位代码为00505、00506)除参加《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笔试外,还须进行本语言类专业加试,专业加试采取笔译与口语交流相结合的方式。笔译考试安排在《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考试之后进行。内容为《专业加试笔译部分考试》,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
笔试时间:2014年7月19日
上午9:00-11:00 《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
11:30-12:30 《专业加试笔译部分考试》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两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
(三)面试和资格复审
招商服务局专业要求为英语和韩语的招商引资岗位(岗位代码为00505、00506)在面试前须进行专业加试中的口语交流部分考试。口语交流部分考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在专业加试笔译部分考试成绩和口语交流部分考试成绩同时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译部分考试成绩40%,口语交流部分考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根据参加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和专业加试成绩总和,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其他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若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前,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对所有岗位拟参加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交验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进入面试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面试通知书》。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