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自治区外办(侨办)招聘公告
自治区外办(侨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外办(侨办)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治区外办(侨办)所属事业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名为事业编制管理岗位九级。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招聘信息发布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外办(侨办)网站(http://wqb.xinjiang.gov.cn)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4年6月20日至7月4日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5月31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4年6月26日至7月4日(周六、日休息)上午10︰00-13:00,下午16︰30-19:3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自治区外办(侨办)组织人事处507室(新疆乌鲁木齐市东环路226号,天山区人民政府旁)
(四)报名联系人:王永哲
联系电话: 0991-6176757、6176756
政策咨询电话:0991-6176767、6176756
(五)报名须带材料:报名时需要携带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下同)、毕业证、学位证、等级证书等资料原件,复印件2份以及《自治区外办(侨办)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表二;贴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个人简历等材料2份。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另交2张近期同底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六)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七、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外办(侨办)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时间为2014年7月7日至9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信息于2014年7月10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外办(侨办)网站(http://wqb.xinjiang.gov.cn)上公布。请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4年7月15日至17日期间,携带身份证原件在自治区外办(侨办)组织人事处507室领取准考证。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试卷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命制,采取汉字答题,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进行行政职业能力和写作测试。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如有放弃者,依次递补。
5.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6.笔试成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外办(侨办)网站(http://wqb.xinjiang.gov.cn)查询。
(二)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外办(侨办)网站(http://wqb.xinjiang.gov.cn)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俄语口语测试两部分,各为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成绩的60%,俄语口语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俄语口语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汉语、俄语互译能力和水平。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入闱比例时,由自治区外办(侨办)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人员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闱人员经确认放弃体检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外办(侨办)网站(http://wqb.xinjiang.gov.cn)上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60%+俄语口语测试成绩×40%)×50%。
(四)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体检
体检由自治区外办(侨办)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招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外办(侨办)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安排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