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范县思源实验学校等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http:///henan/)将2014年范县思源实验学校等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公布如下:
2014年范县思源实验学校等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快我县城区教育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原范人字〔2007〕10号)文件规定,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为范县思源实验学校等城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62名。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人数、专业及相关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 符合以下条件要求的,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藉;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身体健康;
3、2014年及往届毕业的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年龄30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5、濮阳市退役士兵岗位,按濮发〔201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需要回避的;
6、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发布公告
《2014年范县思源实验学校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pyrsw.gov.cn)、范县网(www.fanxianw.com)等媒体上发布,同时在范县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楼一楼大厅张贴。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30日至7月2日,上午8:00至11:50,下午15:00至18:2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新区中原路东100号)。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持身份证、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士兵岗位须持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三支一扶”岗位须持服务证书、正式在职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颁发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
4、按照公布的岗位和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交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照3张,缴纳考务费30元,填写《范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下载)。
5、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如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到报名点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考务费。
6、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于2014年7月8日发放,持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范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范县人社局二楼东)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报名及组织审查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及有舞弊行为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范县组织的所有人事考试。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满分都是100分;两项之和为个人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1、笔试
(1)笔试内容:
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2014年7月10日上午。时间为120分钟(9:00-11:00)。
濮阳市“大学生村干部”在村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
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提供县、乡两级大学生村干部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于7月8日前交范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范县人社局办公楼二楼东),逾期不再受理。
笔试成绩在范县网(www.fanxianw.com)、范县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楼一楼大厅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工作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进行。《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个人考试总成绩在范县网、范县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楼一楼大厅公布。考试总成绩公示后,如出现主动放弃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递补。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教师体检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不予递补。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考核由主管部门和聘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结果,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须在任教学校服务满5年。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及201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执行。
八、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