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省委保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中共山西省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国家保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快中共山西省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国家保密局)(以下简称省委保密办(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和招聘工作人员需要,省委保密办(局)将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为省委保密办(局)所属事业单位山西省涉密信息系统测评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从事保密警示教育基地保密宣传教育讲解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直系亲属没有海外关系;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政治觉悟和道德素养;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良好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7、讲解岗位,一般适合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27周岁以下(即1996年6月16日至1987年6月16日期间出生);
8、具有国家统一招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须在2014年 6月16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教育的毕业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现在校就读的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被党政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聘用为试用期的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辞退、现役、试用期、户籍等有关资格条件中均以2014年6月16日为截止日期。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在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查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于2014年6月23日9:00至2014年6月25日17:00到山西省太原市桃园北路6号(民信商务2层),提交报名申请,填写《2014年省委保密办(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本人近期彩色正面一寸免冠照3张(附电子版照片),已就业或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除按上述要求外,留学报考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审查和结果查询
资格审查由省委保密办(局)负责。报名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2个工作日后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通知报考者本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通知报考者本人,并说明理由。或拨打省委保密办(局)秘书处电话0351-4018700查询。
3、报考人数要求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计划聘用人数的5倍以上。招聘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5: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取消此次招聘。
4、缴费说明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5、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本次考试准考证由省委保密办(局)统一制作打印,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请于2014年7月18日到山西省太原市桃园北路6号(民信商务2层)领取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四、考试
考试科目为笔试(综合知识)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综合知识考试,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2、笔试时间和地点
2014年7月22日上午8:30—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4年8月15日到太原市桃园北路6号(民信商务2层)查看,或拨打省委保密办(局)秘书处电话0351-4018700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由省委保密办(局)负责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省委保密办(局)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录用人数,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以后各环节人选。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知识成绩仍相同,按面试成绩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