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省平阳县事业单位挂牌招才公告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考录选调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平政发〔2008〕16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县3家事业单位共7个岗位采用“挂牌招才”的方式,面向全市招聘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才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要求的职称及学历;
4、温州市户籍;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2014年平阳县事业单位“挂牌招才”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7月1日至7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见附件。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填写报名表(可登陆平阳人才网进行下载)、提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与专业岗位相匹配的有效职称证件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需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工作业绩报告(字数不少于1000字)。
3、报考人员只能按要求选报一个岗位。
4、专业职称证书必须与招聘专业相关。
5、报考人员是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需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盖章。
6、报考人员到所报考单位报名后,由人事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四、招才的方式、方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其中,招商专员岗位笔试内容为经济管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4年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报考单位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主要采取与岗位相匹配的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形式进行。面试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五、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报考岗位,按总成绩(笔试加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最低录取分数为120分(其中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亦相同,按以下次序优先:①少数民族考生;②学历高的考生。如仍无法分出先后的另行组织笔试。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届时在平阳人才网公布,并按要求参加体检。
六、体检、考核
入围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体检通知届时在平阳人才网公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标准执行。考核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七、公示、聘用、待遇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并提交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录用人员给予事业单位全额编制正式工作人员待遇,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八、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平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