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迪庆州维西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34人)
2014年迪庆州维西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34人)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6月16日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及《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云南省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云教〔2013〕7号)文件精神,经维西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对象、条件
(一)范围、对象:
1、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应、往届符合岗位条件维西县户籍的大中专毕业生。
2、截止到2013年3月27日仍在岗的公办中小学代课教师,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按程序签订临时聘用合同具有教师资格证的临时聘用教师。
(二)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责任感,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符合所报考岗位的有关条件。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35周岁(相对应出生年月:1979年6月30日以后—1996年6月30日以前)之间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代课教师年龄可放宽到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5、婚迁至维西县户籍的人员,落户必须满一年方可报考(即2013年6月30日前落维西县户籍的)。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根据有关规定,被确定为2014年7月以前全国范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考的拟录用人员,以及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在读的非2014年毕业的高校学生、现役军人、近两年(2012年6月至2014年6月)内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被辞退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近两年(2012年6月至2014年6月)内未满原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自动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在2012年至2014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任何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如有上述人员报名,请及时向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三、招考计划和岗位
根据《关于下达2014年增人计划的通知》(迪人社〔2013〕92号),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4名 (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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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一人一户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及父母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蓝底1寸彩色照片2张(背后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注:2014年毕业生可凭毕业证复印件,相关学历证明或就业推荐表,进入面试后复审毕业证原件,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的考生,可凭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2、代课教师必须出具用人单位代课教师证明表。
(二)报名岗位要求:
1、每个考生根据专业、岗位、学历等条件要求,限报一个岗位。
2、用人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各岗位特点及所在地实际规定了相应的最低工作年限,考生一经聘用,在所报考岗位上服务期必须满3年才可以申请调动及报考公务员,未满3年报考公务员的,必须先辞职再报考。
(三)报名方式:考生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委托他人报名,但必须持有报名所需材料,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考生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在学历、专业等要求上只要有一项不符合的,均视为无效。
(四)报名地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报名时间: 2014年6月23日—2014年6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时,报名截止时间过后,一律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1、报考教育系统的考生于2014年6月23日报名。
2、报考卫生系统的考生于2014年6月24日报名。
3、报考乡(镇)政府的考生于2014年6月25日报名。
4、报考水务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文体广电局、农牧和科学技术局的考生于2014年6月26日报名。
(六)考试费用:根据《云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50元笔试考务费,进入面试时面试人员须缴纳50元的面试考务费。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免报名费用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乡)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乡)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七)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于2014年7月10日至2014年7月11日到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股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必须由本人亲自领取,当场核对内容,一律不予代领,对不来领取《准考证》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重点环节的通知》(云组通〔2012〕45号)相关要求,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占考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50%。
(一)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