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吕梁学院招聘公告
七、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分100分。
(一)笔试(100分)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及格线为60分。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40分):包括时事政治(2012年以来国内外大事)、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和科技知识、综合写作,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等;
专业知识内容(60分):学科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
(2)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2小时。
(二)公布笔试成绩,发布面试公告
根据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及格线以上笔试成绩人员不达1:3比例的须报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名单将在吕梁学院网站上公示并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合格人员须递交本人的科研成果和反映科研水平的获奖证书原件。
(三)面试(100分)
1、面试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的监督指导下,按招聘岗位类别分别进行。教师岗位按所属学科专业进行面试,面试包括试讲和答辩等环节,采用现场评分,时间为20分钟,其中试讲15分钟,答辩5分钟。参加面试人员凭准考证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发放面试证。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教师岗位面试方式:面试包括试讲、答辩等环节,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专业理论素养、科学研究能力及教学水平等。
面试资料:2014年吕梁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2、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达合格线者,不论笔试成绩高低,直接淘汰。
3、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达3:1的岗位,应聘者总分应在70分以上者,方可参加体检。
4、按照笔试和面试的权重比例进行综合,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排出应聘岗位顺序。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四)报到时间、地点与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1、参加体检的人员按岗位招录比例为1:1确定。
2、体检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试行)》进行。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资格。
3、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核
(一)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二)考核程序及相关要求: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政审对象,由学校政审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必要时调阅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提供本人学籍档案,往届毕业生需当地社区和公安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提供学籍档案材料。
(三)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4、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
十、拟录人员公示、报批和办理聘用手续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结果,报请学校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核,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吕梁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2、报批
对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3、办理聘用手续
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待遇
列入事业编制,按照国家、山西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其他福利待遇根据吕梁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工作纪律
1、招聘工作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各环节的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
投诉电话:0358—2274212,2274213。
2、学校严格执行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个人信息材料等,或在笔试、面试和考核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吕梁学院
二〇一四年六月一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