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汕头市广播电视台招聘新闻采编人员公告
2014年汕头市广播电视台招聘新闻采编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6月13日讯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的要求,汕头市广播电视台为充实新闻宣传报道力量,拟公开招聘新闻采编人员(专业技术岗位聘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广播电视台是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组织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各频率(频道)节目的采制、播出和经营工作;统一实施和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的覆盖。汕头市广播电视台经过不断的发展壮大,现已成为集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多种信息传播和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传统和现代电子媒体相结合的传媒机构,在事业建设、宣传管理、技术创新、经营创收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绩,节目收视率和广告创收等各项指标在全省地市台中名列前茅。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新闻采编岗位10名,分两类,应聘人员选择下列一类岗位报考,
1、编辑记者5名;
2、播音员主持人5名。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不良嗜好;
4、身体健康。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2012年至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文化程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岗位招考条件和要求详见《汕头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表》。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汕头市广播电视台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员制度,享受事业单位的工资薪酬待遇。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报名电子邮箱:sttvzp@163.com
(二)报名时间:2014年6月16日至6月30日
(三)报名程序
1、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邮件名为报考人中文姓名,表中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确保能够接通,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报名表下载网址: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shantou.gov.cn/)、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汕头一潮网(http://www.strtv.cn)。
2、确认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带齐以下材料,于7月 3 日正常上班时间到汕头市广播电视台大堂确认报名。
⑴居民身份证;
⑵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学校推荐表);
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伪造、谎报、隐瞒情况的,取消报名、考试、聘用资格。报名材料予以保密,恕不退回。
3、经资格审查合格,凭本人身份证领取考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以满分100分计,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60分为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含政治、新闻基础知识,侧重综合素质测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笔试资料:2014年汕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计算:以满分100分计。
(二)面试
编辑记者与播音主持人岗位面试分开进行,根据汕人社〔2013〕70号文件规定中的入围面试人数计算公式,若每类参加笔试人数超过8人,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若每类参加笔试人数不足8人,则笔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面试人选。
1、面试内容:专业技能测评
⑴编辑记者类别:采编专业知识及实操能力测试;
⑵播音主持人类别:现场播音主持测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的考官组成结构和比例要求按市有关规定施行,面试成绩以满分100分计,以60分为最低控制分数线。
4、面试过程实施全程录音录像。
五、体检和考察
(一)考试总成绩入围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地点:由汕头市广播电视台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
(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公布考察对象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六、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递补。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限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