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合肥市庐江县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并按相应程序规定在同岗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
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即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凭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3、面试
护理岗位面试采用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护理技能操作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护理技能操作实践水平,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保留2位小数)。
结构化面试参照原人事部《录用面试实施办法》、《安徽省国家面试实施细则》等规定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保留2位小数)。
对临床岗位和护理岗位,分若干组进行面试,按组聘用人选。各组面试人选在面试当天实行抽签确定。分两次抽签确定各组面试人选,第一次:根据各组招聘名额,在该岗位面试人选中依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抽签确定分组;第二次:余下人选按照上述办法再抽签确定分组。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成绩计算
《综合知识》与《专业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按4:6权重合成计算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权重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体检
根据各岗位(组)招聘名额,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的、《专业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的顺序依次排序确定(须在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内,下同)。
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县一院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除外),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缺额,从同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由县一院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应聘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其资格。因考察不合格缺额,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产生缺额的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
(六)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如一周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单位岗位分配以及报到后不按时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工资待遇由县一院确定,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参加社会保险。
3、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察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4、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5、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委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五、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委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县一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87330070(县人民医院(代))
0551-87312016(县人社局)
0551-87322732(县卫生局)
监督电话:0551-87329642(县监察局)
网站查询:
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ljrs.gov.cn)
庐江县第一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