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昆明市测绘管理中心招聘简章
2、面试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以综合、专业知识为主,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应具备的岗位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电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电子工具。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不得进入考场,并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市测绘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测绘管理中心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应当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测绘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纪委监督电话: 0871-63175458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0871-63192326
昆明市测绘管理中心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