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拉玛依市2014招聘市、区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市、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服从组织分配,具有为人民服务思想和良好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护理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社区主任助理面向本区社区临时聘用人员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幼儿教师岗位:本市户口,具有普通全日制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者放宽至普通全日制中专学历),学前教育、美术(美术设计)、音乐(键盘乐器演奏)、舞蹈、戏曲、表演专业。
连续2年以上在我市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任教的临时聘用人员(2012年6月30日之前到岗),户口不限,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学前教育、美术(美术设计)、音乐(键盘乐器演奏)、舞蹈、戏曲、表演专业。
民考民考生HSK须达到6级。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6、小学教师岗位:面向全国招聘。具有普通全日制高校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位,所学专业对口。
连续2年以上在我市小学教师岗位任教(2012年6月30日之前到岗),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或所教学科与招聘岗位一致。
民考民考生HSK须达到9级,民考汉、民考民、汉考民考生和学维吾尔语言教育专业的汉族可报考双语教师岗位。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7、医疗岗位:面向全国招聘。具有普通全日制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位,所学专业对口。
8、护理岗位:本市户口或目前在我市公办医疗机构护士岗位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临时聘用护士(2012年6月30日之前到岗)。具有普通全日制高校大专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对口。
9、克拉玛依日报社岗位:本市户口。具有普通全日制高校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10、事业单位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本市户口。具有普通全日制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具体学历要求见附表),所学专业对口。
11、社区主任助理:本市户口。面向社会招聘条件为:具有普通全日制高校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面向本区社区临时聘用人员招聘条件为:目前在社区岗位工作(2014年1月31日之前到岗),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计划招聘人数和专业
计划招聘201人,岗位、专业详见附表。实际招聘人数,视报考情况而定。
三、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于2014年7月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下同)至7月11日下午17:00,严格按照本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考生也可报考族别不限岗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报名方法:
1、登录克拉玛依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syshrc.com,下同)。
2、认真阅读《网上考试报名注册及使用程序说明》,并按要求进行操作。
3、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4、传送电子彩色照片(证件照JPG规格)。
5、下载打印《报名审核表》2份,资格审查和面试时携带备用。(注意:一旦下载打印《报名审核表》,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不能再进行改动)。
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共计55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1日17:00(不按要求缴费者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
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低保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当月之内,先缴后退)。
四、考试、资格审查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别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时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
教师、医护工作人员、克拉玛依日报社汉文版记者和视觉设计人员笔试、面试均使用汉文试卷答题。
克拉玛依日报社维文版记者笔试使用维文试卷答题。面试使用汉文试卷答题。
事业单位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分别使用维、汉两种文字试卷答题。面试使用汉文试卷答题。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7月17日上午10:00至7月18日下午18:00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确有困难的可到市公共就业管理局寻求现场帮助。
笔试时间:2014年7月19日。
笔试内容:
1、幼儿教师为《学前教育学》、《学前卫生学》、《学前心理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采用答题卡答题。
2、小学教师按学科命题,为所报学科初中知识。科学教师笔试内容为初中物理、化学、生物知识。
3、医护工作人员:分医疗基础知识、护理学和药学三类专业命题。护理学和药学以外专业测试医疗基础知识。采用答题卡答题。
4、克拉玛依日报社工作人员:为所报岗位要求相关专业知识。
5、事业单位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采用答题卡答题。
笔试加分:教师岗位、医护岗位、克拉玛依日报社岗位笔试不加分。
事业单位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对下列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