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阜南县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2014年度阜南县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切实做好2014年度阜南县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阳市贯彻<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实施意见》(阜人社发〔2011〕1号),(http:///anhui/)现就2014年度阜南县幼儿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统一规范,按规定程序操作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幼儿教师120名。报考人数与招聘幼儿教师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否则,按规定核减招聘人数。
招聘信息同时在阜南县政府网、阜南县新闻网、阜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阜南县教育网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
(三)国家承认学历并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已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4年春季幼儿教师资格认定并在2014年6月底前可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学籍档案为准;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本县在编教师和特岗教师;
(五)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17日至6月22日正常上班时间(周六、周日不休息),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地点:阜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2.报名程序。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幼儿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应届毕业生凭所在学校盖章的应届毕业生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报名,入围后必须在考察期间提交幼儿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原件和学籍档案,否则,视为不合格。
(1) 电子采像。报考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电子采像,由采像组打印出《阜南县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2) 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人员本人现场填写《阜南县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并在“诚信承诺”栏中签名确认;
(3)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组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阜南县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等进行审查,原件审核后留存复印件;
(4) 缴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标准,每人每科45元收取笔试费用,两科90元,采像费10元,合计100元。
(5) 建档。建档组收取审核确认后的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学历证明原件)、幼儿教师资格证复印件、《阜南县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建立报名档案。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分数满分100分,按70%折合,面试分数满分100分,按30%折合。
1.笔试
(1) 笔试科目设置。笔试科目设专业课和综合课,专业课考专业知识;综合课考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知识;
(2) 笔试时间。2014年7月5日上午9:00至11:30专业课考试;下午3:00至5:00综合课考试;
(3)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7月2日、3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4) 笔试分数合成。专业课满分100分,按70%折合,综合课满分100分,按30%折合;
为保证招聘人员的专业水平,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 经我省统一组织考试、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优惠政策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报名时需持相关证件办理确认手续)。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补充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2.面试
(1) 根据笔试合成成绩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合成成绩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
(2) 面试时间。2014年7月26日;
(3) 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考生于2014年7月23日至24日到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书并交纳面试费用,每人80元;
(4)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3.考场监督
考试现场实行全方位屏蔽并逐人采像,采像资料刻录光盘存档备查。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
(1) 体检人员范围。根据笔试面试折合后成绩按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 体检时间。初步定在2014年8月5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3) 体检地点。具体地点见体检通知书(体检前两天到报名处领取体检通知书);
(4) 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专家组现场复查确定。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
体检方案另行制定。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考察。考察主要审查应聘者的身份证、毕业证、幼儿教师资格证、学籍档案、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包括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