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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潍坊潍城区招聘专任教师简章(56名)

2014-06-12 22:04:15事业单位154 收藏
  2014年潍坊潍城区招聘专任教师简章(56名)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6月12日讯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按照“公

  党校教师个别职位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时,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至党校其他岗位。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7月6日上午9∶00—11∶30。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中小学、学前教育专任教师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及所报学科专业知识(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高中及以上知识层次),其中音乐、美术、体育、学前教育岗位和定向考录职位只考教育学、心理学。

  党校教师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资料:2014年潍坊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潍城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三)资格复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定向考录人员除外),要在2014年7月19日-7月20日(每天8∶30-11∶30,13∶00-16∶00),到潍城区教育局(地点:潍坊市潍城区永安路3466号)进行资格复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需提交《潍坊市潍城区201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2份、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等原件和1份复印件,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应聘中小学、学前教育专任教师的还需提交教师资格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工作组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面试

  中小学、学前教育专任教师的面试,非定向考录岗位采取说课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测试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相关科目,说课成绩当场公布。定向考录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测试内容为教师应具有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党校教师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测试内容为所报岗位应具有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时间及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照招聘职位录用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同一职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考察范围。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潍城教育信息网上公布。体检考察人员确定后,招聘工作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作弊行为或报考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范围。招聘工作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并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对因体检原因取消聘用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职位空缺,从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一并递补。

  (六)聘用及有关要求

  1、公示。考察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在潍城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发现有影响录用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应聘人员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2、选择任教学校。对中小学、学前教育专任教师,由潍城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分非定向考录、定向考录两类列出用人学校名单,由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学校。

  3、聘用。潍城区教育局对中小学、学前教育专任教师拟聘用人员提出聘用意见,中共潍城区委党校对党校教师拟聘用人员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区人社局备案,拟聘用人员凭区人社局发放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派遣、调动等手续。用人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待遇。新招聘教师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潍城教育信息网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的同时,邀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监督。

  考试咨询电话:

  潍城区教育局 0536—8188420 8188708

  中共潍城区委党校 0536—2250631 2250639

  潍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6—8188538

  考试信息查询网址:

  潍城教育信息网(http://www.wcedu.net)

  附件:1、潍坊市潍城区201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2、潍坊市潍城区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学前教育专任教师岗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