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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招聘公告

2014-06-11 22:13:25事业单位188 收藏
  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http:///zhejian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浙江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为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县处级,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办公地点在杭州市区。主要职能:承担全省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药品注册技术审评工作、化妆品行政许可技术审评工作及药物滥用监测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4个岗位共7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最迟于2014年8月30日前提供)。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7月5日16:00。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报名邮箱,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

  邮件地址:zhejiang@adr.gov.cn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天内,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公布。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取得:笔试有关安排确定后,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发布笔试通知。通知发布一周后考生可自行到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益乐路39号蓝海国际大厦6楼)领取准考证(如无法自行领取,可在报名表顶部注明“准考证邮寄”,由中心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包括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考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1、笔试。由招聘单位组织,7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参加笔试的考生数超过招聘人数5倍的岗位按1:4)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安排人员递补,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http://www.zjfda.gov.cn,“政府信息公开/人事管理”)。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0571-88903330;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1061211(李老师)

  附件:

  1、浙江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

  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